根据桂青发〔2019〕3号《共青团广西区委关于表彰 2018 年度“广西优秀共青团员”“广西优秀共青团干部”“广西五四红旗团委”和“广西五四红旗团支部(总支)”的决定》文件内容,我校团委被授予“广西五四红旗团委”荣誉称号。
根据钦市青字〔2019〕11 号《关于表彰2018年度“钦州市优秀共青团员”“钦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”“钦州市五四红旗团委”的决定》文件内容,我校一批团组织和个人荣获表彰,具体名单如下:
1.钦州市优秀共青团员(21人):吴睿之、甘振楠、邱芷莹、覃宗飞、阮梦桃、赖小兰、吴顺美、侯奇林、谢杰生、李伟槐、于源、王太丰、林晶晶、蒙晓琳、魏钰颖、陈文燕、陈钰、宋嘉欣、张彬、田沛霖、曾惜。
2.钦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(5人):潘爱婷、关冰、韦春林、陆燕玲、胡上英。
3.钦州市五四红旗团委(4个):共青团北部湾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、共青团北部湾大学理学院委员会、共青团北部湾大学石油与化工学院委员会、共青团北部湾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。
4.钦州市五四红旗团(总)支部(3个):共青团北部湾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地理科学(师范教育)专业地理本172 班支部委员会、共青团北部湾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城市管理专业城管本 171支部委员会、共青团北部湾大学陶瓷与设计学院美术本 171 支部委员会。
团广西区委2018年度“两红两优”表彰决定
团钦州市委2018年度“两红两优”表彰决定